国际空运中常用的名词
1. ATA/ATD (Actual Time ofArrival / Actual Time of Departure):实际到港/离港时间的缩写。
2. 无人陪伴行李(Baggage, Unaccompanied):非随身携带而经托运的行李,以托运方式交运的行李。
3. 货运单(AWB)(Air Waybill):由托运人或以托运人名义签发的单据,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货物运输的证明。
4. 散件货物(Bulk Cargo):未经装上货板和装入货箱的散件货物。
5. CAO(Cargo for FreighterOnly):“货机承运”的缩写,表示只能用货机运载。
6. 保税仓库(Bonded Warehouse):在这种货仓内,或物可以在没有期限的情况下存放而*缴纳进口关税。
7. 到付运费(Charges Collect):在货运单上列明向人收取的费用。
8. 预付运费(Charges Prepaid):在货运单上列明托运人已付的费用。
9. 计费重量(Chargeable Weight):用来计算运费的重量。计费重量可以是体积重量,或是当货物装于载具中时,用装载总重量减去载具的重量。
10. 到岸价格CIF(Cost,Insurance and Freightage):指“成本、保险和运费”,即C&F外加卖方为货物购买损失和损毁的保险。卖方必须与保险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保费。
11. 交运货物(Consignment):由承运人在某一时间及地点接收托运人一件或多件的货物,并以单一的货运单承运至某一目的地的。
12. 发货人(Consignor):等同于托运人。
13. 人(Consignee):其名字列明于货运单上,接收由承运人所运送的货物之人。
14. 集运代理人(Consolidator):将货物成集运货物的人或机构。
15. 集运货物(Consolidated Consignment):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拼成的一批货物,每位托运人都与集运代理人签订了空运合同。
依据《*共和国民用法》百零一条“危险品品名由民用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”的规定,在以往发布的《运输危险品目录》基础上,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文件要求,制定了《运输危险品目录》(2019版),现予公布。
该目录自2019年1月3日起施行,*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《关于公布运输危险品目录2017版的公告》同时废止。
从宁波航运交易所获悉,**贸易监测分析中心与宁波航运交易所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,双方将在**货物贸易形势研究、出口先导指数与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的建设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。
**贸易监测分析中心主要监测分析**货物贸易流向、结构、规模、速度等,为进口企业产业调整、部门决策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参考。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告诉记者,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意义重大,这是统计分析司在机构改革后与地方签署的个合作备忘录,统计分析司参与了宁波航运交易所海上丝路指数的**层设计和海上丝路贸易指数的研发,并长期支持海上丝路指数的建设;未来,统计分析司将继续支持和指导双方的合作,希望双方借助此次备忘录签订的契机,持续加强沟通与研究,取得丰硕的合作成果。
宁波市副市长李关定表示,在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,通过大数据分析把握市场行情变化较其重要,海上丝路指数要充分发挥预测、指导、分析的作用,为国内乃至**的航运、贸易市场服务,而这些都需要统计分析司的大力支持,此次备忘录的签订对海上丝路指数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